完善案管模式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以厦门检察机关案管模式为蓝本
本文介绍了现行案管模式实践及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案件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提出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应建立专职检委会委员专管的领导模式和与检委会秘书处合署办公、直接对检委会负责的组织模式,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案管人员配备模式,践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程序审查为主、必要性的实体审查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和考核与指引并重的评价模式,构建办案流程操作功能与统计分析功能合一的案管综合信息一体化模式。
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 运行模式 社会管理创新
郑焱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94-199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