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總量管制交易之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置舆評估

目前我国积极建置污染排放权交易平台,会计制度亦为基础交易平台的一环.对此,本文介绍污染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并说明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特性,可作为主管机关、企业与相关团体的参考.现在已有国家与地区开始实施温室气体总量管制交易,但对污染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尚未有一致性的规范.实务上普遍采用美国能源管制委员会设置的酸雨污染排放权交易系统(acid rain emission allowance trading system)的浮额法,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3号—排放权”(IFRIC3emission rights)的IAS38成本法与IAS38重估法,亦即IFRIC 3.然而,IFRIC 3于2005年3月开始实施后,由于争议过高,国际会计学则委员会于当年6月撤回.这些会计处理方法,在认列科目与衡量金额均有显着的差异,因此对于财务报导也有不同的影响.并利用抽样2000个案例的数据,模拟三个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的结果,分析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异同点.

污染排放权 总量管制交易 会计处理

陳巧芬 郭振雄 何怡澄 林良楓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 台北大學會計學系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

国内会议

2012两岸节能减碳之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研讨会

台北

中文

61-83

2012-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