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湿地保护的立法诉求与《环境保护法》的修订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在定义“环境”时增加了“湿地”这一“自然因素”,意味着这部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法回应湿地保护的立法诉求,向湿地保护提供法律支持.针对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存在的前述主要问题,深入开展完善湿地保护制度的研究,《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施行后,其规定的环境法基本制度适用于湿地保护。待湿地保护国家立法提上议程,该法又将为湿地保护专门立法提供立法理念、基本原则方面的指导,体现其作为一般法对湿地保护特别法的配合。

环境保护法 湿地保护 立法完善

梅宏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 青岛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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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