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促进金融包容性而采取的立法措施
政府为了促进金融包容性而采取的立法措施可以被概括成三个主要的领域:直接立法、间接调整、积极诱因。基于对14个欧洲国家进行的研究得到的国家报告,这篇工作底稿的前三章介绍了在这三个领域中目前存在的立法措施、这些立法措施的特点以及它们对金融包容性的影响。最后一章阐述了为促进金融包容性而将政府措施视为一个立法者的政策建议。
金融包容性 立法措施 政府管理
Bernard Bayot Lise Disneur Elaine Kcmpson 袁仕甜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
北京
中文
156-166
2011-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