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双峰”模式的回归

  本文讨论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美国金融市场的分业监管模式。目前有两种起源于英国的监管改革的模式。第一种是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负责对金融业所有的主要部门进行监管。第二种被称为“双峰”式监管模式,其监管以两个机构为中心,其中一个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安全和风险监管,另一个对金融机构的营业活动进行监管。本文首先介绍了对在英国对设立统一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SA)的争议,然后探讨单一监管机构(比如FSA)的正当性。接着是对英国未采取“双峰”式监管的讨论。然后是对中央银行的角色的探讨,比如将要提到的英国的英格兰银行。之后在英国建立单一监管机构的经验之下对美国监管改革进行评议。最后结论部分说明了“双峰”式所带来的改革如何优于单一监管模式。

美国金融市场 监管改革 分业监管模式 监管机构

迈克尔W.泰勒 康娅忱 刘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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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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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