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船舶压载水造成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国际立法及对我国的借鉴
船舶压载水造成海洋外来生物入侵对海洋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巨大危害,已经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在解析国际海事组织《控制和管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国际公约》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关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剖析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立法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从强调生态效益优先的立法理念出发,构建我国船舶压载水排放造成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法律防控体系。
船舶压载水 海洋环境 外来生物入侵 国际立法 防控体系 生态效益
李志文 杜萱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医学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457-461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