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蒙特利尔议定书》不遵守情事程序
《蒙特利尔议定书》不遵守情事程序是对缔约国履行条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对不履行国采取援助甚至惩罚等措施使其回到履行状态的一种程序。它有效的克服了传统国际法侧重于事后救济的弊病。缔约方经过三年的努力,在第四次缔约国会议上正式通过了该程序。程序由履行委员会管理,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缔约国针对其他缔约国发起、由秘书处发起、由不遵守情事的缔约国自己发起。应对不履行的措施分为两类:帮助性措施和惩罚性措施。程序成功处理了俄罗斯不履行案等多起案件。
《蒙特利尔议定书》 国际争端解决 不遵守情事程序 履行委员会 缔约国 行为监督
朱鹏飞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656-662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