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制与投资保护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晚近以来,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投资保护水平,成为了投资者对抗东道国公共管理权的利器,以致环境管制与投资保护之冲突时常见诸报端,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东道国往往须就其环境管制行为向外国投资者支付巨额补偿,这引发了普遍忧虑。本文以环境管制引起的国际投资争议为焦点,拟从NAFTA条文本身和仲裁实践两个角度探究其处理环境管制与投资保护冲突的经验和教训,考察现有之框架并预测未来规范之发展趋势,并提出可行建议以资我国借鉴。
环境管制 国际投资保护 NAFTA条文 法律冲突 协调机制
朱工宇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705-714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