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透视我国涉外商法人才的培养问题

伴随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已经出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同时精英型涉外商法人才培养更难的问题,中国如何潜心培养新型经济法律人才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基于涉外经济法涉及知识外延与专业内涵比较广泛,国际经济纠纷的复杂性需要学术研究者、法律执业人员分工合作的社会特点,培养应当强化实践性、复合性和合作性,这正是我国高校界现代教育改革面临的新一轮挑战。但是,及至目前,我国高校的经济法学培养模式仍是重学术轻实践,比较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探讨实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和统一不但是务实的,更是大势所趋。建议可以考虑开设商法学科教育、法律职业教育、司法执业资格制度(考试)、法律干部及执业者在职培训、法律继续教育等具体科目。

涉外商法专业 人才培养 就业结构 市场需求 法学教育

张冬

哈尔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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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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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