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思考
本文只是讨论法学院的教育问题。对于法律教育一词,似乎其涵盖的内容较广,可能除了法学院的教育外,还包括律师事务所里对实习律师的培训以及法律继续教育,甚至还包括政府部门组织的、针对大众的各种普法教育。国内大多数学者称法学院的教育为“法学教育”。根据一种似乎普遍接受的定义,法学教育一般指就读于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所接受的教育,且这种教育不是仅讲法条,还需要进行法律规范背后的价值探讨。
高等学校 法学教育 价值分析 法学专业
张利宾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926-938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