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分析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一枝独秀,始终贯穿于海上货物运输法立法的始终。在法经济学的视域内对目前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予以不同本位的分析,认为维系强制性体制是一种富有理性的选择,但是也具有僵硬和封闭、与当前国际贸易运输实践不适应等缺憾。在新近的联合国运输法公约的框架下,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立法例的考察,“软化的多层次强制性体制”被证明系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模式。“软化的多层次强制性体制”是以法经济学为研究手段,在洞察国际贸易运输实践的基础上,对传统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重塑。这一结论的得出,也是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而得出的结论。
海上货物运输法 强制性体制 经济分析 联合国运输法公约
马得懿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977-994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