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传统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模式缺乏应有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创新活动和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环境,其弱点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无遗。新兴的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强调以概括性的原则作为主要的监管依据,既能够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又能够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并培育监管对象的创新能力。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实现了公共目标和商业价值的融合,代表了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 实践表明,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模式的有效实施要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尚不具备全面推行这一监管模式的条件,但应积极借鉴其中蕴含的先进监管理念和监管经验,适度调整监管思路和方法。

金融监管 监管模式 公共目标 商业价值

刘轶

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武汉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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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7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