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调整援助与SCM补贴的关系研究--以美国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例
贸易调整援助与SCM中的补贴都具有贸易保护的作用,都会改变某些企业的竞争条件,都是一国政府给予的。同时二者在构成要件、对象和形式方面存在差异。从目的角度分析,给予企业的贸易调整援助措施很难被指责构成SCM中的禁止性补贴。在某些情况下基于贸易调整对企业提供的财政支持可能被认定为可诉补贴,但是大部分财政支持并不会满足SCM可诉补贴的构成要件。根据SCM第31条,研发补贴、落后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已经成为可诉补贴,贸易调整援助与补贴重合的领域扩大了。
美国政府 贸易调整援助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贸易保护
佟占军
北京农学院人文社科系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253-258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