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164条析疑
《伤寒论》第164条云:“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小便。”这里明确的提出“利小便”。一般认为这是“利小便所以实大便”的起源之一,但该文的最后一句只言明其法,未言明其方,由此引出后世诸多争论。笔者翻阅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相关文章,产生了一些愚见,今浅论之,不妥者,请斧正。
张仲景 《伤寒论》 久泻不止 辨证论治
申晓晴
广西中医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1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144-146
2006-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