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如何适应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条例》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医患双方自我保护自身利益的机制.本文从培养职业道德,研究临床检验规律,检验申请单,标本,实验室准备,检验报告等6个方面介绍了医院检验科如何重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
《医疗事故条例》 检验科
许斌
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南京)
国内会议
广西南宁
中文
22-25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医疗事故条例》 检验科
许斌
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南京)
国内会议
广西南宁
中文
22-25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